行業動態
市各預拌商品混凝土、建筑砂漿生產企業、各施工、監理、檢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預拌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的監管,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皖建質安〔2015〕12號),現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預拌商品混凝土、建筑砂漿生產企業要進一步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各項崗位責任制,確保原材料采購、進場、檢驗、生產、出場、運輸等各環節的質量控制。砂漿生產企業要同時執行市經信委《蚌埠市預拌砂漿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試行)》。
二、各施工、監理企業應加強預拌混凝土和建筑砂漿泵送、澆筑、試塊留置、養護、見證取樣檢測等各環節質量控制,嚴格執行相關使用管理臺賬登記、檢驗和驗收等制度。
三、各檢測單位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對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砂漿進行檢驗,并應提供真實、準確的檢驗數據。發現混凝土、砂漿試件不合格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報告。
四、我站將根據市住建委的統一安排部署,組織開展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檢查結束后及時通報公布。
附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皖建質安〔2015〕12號)
2015年6月23日
抄送:蚌埠市建筑管理局蚌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2015年6月23日印發
附件:
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皖建質安〔2015〕12號
各市工程質監站(局),廣德、宿松縣質監站:
預拌商品混凝土和砌筑砂漿質量涉及結構安全,一直是各級質量監督機構監管的重點。近期,在省級督查中發現有少數工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和砌筑砂漿存在質量問題。還有個別城市因為墻體抹灰砂漿質量不合格,發生群體投訴,造成一定的社會負面影響。這些質量問題,必須引起各級質量監督機構的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對預拌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的監管,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預拌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砂漿生產企業的質量責任
1、嚴格配合比管理。預拌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砂漿的生產企業,應依據國家規范標準對每批原材料質量指標進行檢測,對配合比進行試配、調整和確定。確定配合比的混凝土及砂漿標準養護試件性能經驗證符合設計要求后,方可進行正式生產,并按骨料的含水狀況及時調整為生產配合比。
2、嚴格生產設備管理。材料供應廠商應對生產設備和計量控制設備進行定期檢驗,確保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3、嚴格檢驗批管理。混凝土和建筑砂漿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現行有關規范標準,按批次留置試塊,使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當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時,應立即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報告,便于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損失,消除隱患。嚴重質量問題,需同時向屬地質量監督機構報告。
4、嚴格產品合格證管理。預拌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砂漿進入施工現場時,生產企業應向施工單位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配合比報告和出廠檢驗報告。在配合比報告中需注明外加劑和摻合料的品種和比例。凡配合比驗證試件,28天齡期標準養護抗壓強度標準值達不到設計要求的,除有特殊要求需經設計單位確認后方可使用外,嚴禁用于工程。
施工單位現場拌制混凝土和建筑砂漿的,應比照上述要求執行。
二、嚴格落實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
1、嚴格采購管理。施工單位應按照設計圖紙和工程實際情況,明確告知生產企業有關混凝土和建筑砂漿的各項性能指標和數量、時間、批量等要求。
2、嚴格施工方案管理。施工單位根據施工規范,針對工程實際,編制混凝土專項施工方案、應急處理預案,并報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根據混凝土初凝時間,合理規范留置施工縫。混凝土和建筑砂漿在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隨意加水或其他材料。混凝土和砌筑砂漿的運輸、澆筑及間歇的全部時間不應超過初凝時間。
3、嚴格進場檢驗和檢驗批管理。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漿進行進場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不合格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漿,不得用于工程。
施工單位應按檢驗批留置混凝土標養試塊和同條件養護試塊。砼標養試塊的28天抗壓強度、同條件自然養護試塊600℃·d時的抗壓強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同條件養護試塊齡期不應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當發現混凝土質量出現問題時,應及時向建設和監理單位報告,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及時處理。
4、嚴格建筑砂漿質量管理。砌筑及抹灰砂漿的品種及強度等級均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對設計圖紙中抹灰砂漿無明確強度等級要求的,應向建設單位報告,并以聯系單的形式請設計單位確認提供,且抹灰砂漿性能同時要滿足《墻體材料應用統一技術規范》GB50574-2010第3.4.5條的規定。
砌筑及抹灰砂漿拌制前均應進行相關原材料檢驗及試配,施工過程中均應按規范要求的檢驗批留置砂漿抗壓強度試塊,且外墻及頂棚抹灰砂漿應檢測其拉伸粘結強度。
5、嚴格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臺賬管理。施工單位對進場材料建立臺賬,明確批次和使用部位,記錄進場檢驗和檢驗批檢驗結果,一旦發現有質量問題,便于追溯,及時處理。
三、嚴格落實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
1、嚴格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嚴格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專項施工方案,重點審查材料進場檢驗和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等內容,提出明確審查意見,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監督實施。
2、實施關鍵環節旁站監理。施工單位對混凝土和建筑砂漿進行進場檢驗時,監理人員應進行旁站監理。在混凝土澆筑時,應全程旁站監理,對隨意加水或違規添加其他外加劑等禁止的行為,監理單位應及時制止。
3、建立主要材料監理臺賬。監理部應建立混凝土和建筑砂漿使用臺賬,臺賬內容包括材料的強度、品種、生產廠家、進場數量、使用部位、取樣記錄及復試報告結果等,使材料使用具有可追溯性。
4、認真開展平行檢驗。監理單位應對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進行平行檢驗。必要時,監理單位可以利用回彈法等方法對混凝土、砂漿強度進行抽查抽測。對于發現有質量問題的檢驗批不得進行驗收,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問題嚴重的還需同時向當地的質監機構報告。
四、切實加強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監督管理
1、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各級工程質監機構應在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協調下,組織開展混凝土和建筑砂漿質量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健全有效,以及本通知有關要求的落實執行情況。加大對在建工程混凝土和建筑砂漿的抽查抽測,建筑用砂資源稀缺的城市,要重點加強對砌筑砂漿強度的抽查抽測,防止未采取技術措施將特細砂用于拌制砂漿,嚴肅查處偷工減料等違法行為。
2、建立公開曝光制度。質量監督機構應注重加強源頭質量監管,跟蹤檢查混凝土和建筑砂漿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情況,及時公布有關檢查結果和不良企業信息,予以信用懲戒。要讓偷工減料的生產企業無處藏身,喪失市場,付出慘重代價。
3、加強對檢測機構的質量監管。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保證檢測活動的獨立公正,對材料檢測和實體檢驗中發現混凝土和建筑砂漿不合格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質監機構報告。各級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管,嚴厲查處檢測弄虛作假行為,嚴格執行不合格檢測的報告制度。
請各市于7月31日前,將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的書面材料報送我站。
聯系人:季群 電話:0551-63456899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