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先創優
建協字〔2014〕13號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下半年)蚌埠市建設工程
“珍珠杯”獎(市優質工程)的通知
各施工、監理單位:
為適應推薦“黃山杯”(省優質工程)的工作需要,擬開展2014年(下半年)“珍珠杯”獎(市優質工程)的評選。根據《蚌埠市建設工程質量“珍珠杯”獎(市優質工程)評選辦法》(建政秘[2004]35號)要求,現將2014年(下半年)“珍珠杯”獎申報、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1、各申報企業應嚴格掌握標準,好中選優、優中選精,把具有質量優良及特色鮮明且節能環保,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工程推薦評選出來。2、民用建筑未進行節能設計和施工的不得申報。
二、評選時間安排
1、申報時間: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2、形式審查時間: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3、現場復查時間:2014年12月中旬;
4、評審及發布時間:2015年1月。
三、注意事項
1、申報的工程應是2014年6月底前竣工驗收且2014年11月24日前備案的工程。
2、申報表和申報材料應單獨裝訂成冊,申報表一式二份,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申報表應按附件2《蚌埠市建設工程“珍珠杯”獎(市優質工程)申報表》的表樣打印填寫(申報表可在蚌埠建管之窗及蚌埠市建筑業協會網站下載),不應隨意增減內容。
3、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及內容要求
(1)申報材料封面;
(2)目錄;
(3)創“珍珠杯”獎計劃(以正式文件為據);
(4)工程概況和施工質量情況的文字材料;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準書(復印件);
(6)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掃描件);
(7)總承包或主參建單位資質證書及承建合同、主要參建單位分包合同(復印件);
(8)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性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9)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及監理合同(復印件);
(10)工程使用單位(住宅工程應有70%以上住戶)對工程質量滿意的證明;
(11)民用建筑節能及施工情況介紹;
(12)能反映工程概況和施工過程中關鍵部位質量情況的彩照(附文字說明)不少于12張。
以上材料應整理成冊,A4紙軟包裝訂成冊。
聯系人:夏 亮(建筑業協會),聯系電話:3050172
2014年11月20日
抄報:有關建設單位,市住建委,市建管局、三縣住建局、質監站蚌埠市建筑業協會辦公室 2014年11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