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動態
2024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強調“要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為傳統行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建材行業作為我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穩妥有序推動其低碳轉型,對于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近期,人民銀行牽頭制定了建材行業轉型金融標準,在安徽省內開展先行先試,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會同中共安徽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聯合印發《安徽省建材行業轉型金融實施方案(2024-2025年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建材行業轉型金融支持主體范圍及重點任務。為深入貫徹落實《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進建材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高質量發展,人民銀行蚌埠市分行、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蚌埠市建筑業協會現向全市建材企業發出以下倡議:
一、加快制定科學的碳減排目標與轉型計劃。建材行業轉型金融既支持該行業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果的經濟活動(含生產設施和項目),也支持該行業經營主體整體層面的轉型。編制符合轉型金融要求的整體轉型方案和相關轉型投資計劃是企業獲取轉型金融支持的首要條件。企業應加快制定科學合理的碳減排目標、技術可行的轉型計劃、清晰合理的融資計劃、擬使用的轉型金融工具及不同工具籌集資金的主要用途、切實可行的治理計劃等,具體可參考“建材行業轉型方案編制和信息披露提綱”(附件1)進行編制。
二、加強低碳轉型過程內部管理。企業應進一步明確支持轉型活動的牽頭部門、人力資源配置方案、員工培訓計劃及治理體系優化等措施。建立轉型目標監測、碳排放監測及轉型進展定期匯報等機制,跟進、督導各個階段轉型計劃和轉型效果的落實情況。研究制定企業轉型方案執行期間的關鍵績效指標和績效管理方案。識別企業轉型方案執行期間的主要風險因素,分析各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損失程度,提出主要風險方案和化解措施。
三、積極運用各類轉型金融工具。對于符合轉型金融支持條件的建材行業企業,金融機構將通過制定差異化信貸政策、優化授信流程、提供利率補貼等方式為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轉型項目提供信貸支持。企業應積極與金融機構尋求合作,運用轉型貸款、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等轉型金融產品,籌集轉型所需資金,用于開展設備更新、生產工藝改造、綠色低碳技術研發等。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積極探索通過發行轉型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滿足自身低碳轉型發展需求。
四、推動開展轉型信息披露。高質量的信息披露報告有助于幫助投資者評估轉型戰略的可信度,企業應積極與金融機構開展溝通,明確披露形式、內容及頻次。可圍繞截至當期的轉型計劃落實情況、已實現的轉型效果與目標進度、轉型金融籌得資金的使用情況、與轉型金融工具條款相關的關鍵績效指標完成情況、企業公正轉型相關指標情況等開展披露,具體可參考“建材行業轉型方案編制和信息披露提綱”(附件1)進行填報披露。
附件1:《建材行業轉型方案編制和信息披露提綱》
附件1
建材行業轉型方案編制和信息披露提綱
一、轉型經濟活動適用提綱(適用于申請項目融資需求的主體)
第一部分 轉型經濟活動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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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經濟活動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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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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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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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屬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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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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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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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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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轉型戰略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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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轉型目標 |
短期目標 |
到2025年末,企業碳排放量較2020年末下降 %
(注:2020年后注冊的,“2020年”替換為“注冊成立后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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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目標 |
到2030年末,企業碳強度水平:
□優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氣候責任及國家、省、市“雙碳”行動目標
□達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氣候責任及國家、省、市“雙碳”行動目標
□接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氣候責任及國家、省、市“雙碳”行動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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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目標 |
實現碳中和愿景的時間:
□2045年前□2050年前□2055年前□2060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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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轉型經濟活動的技術路徑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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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經濟活動內容或路徑 |
轉型經濟活動的碳減排目標 |
預期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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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轉型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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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形式 |
□授權第三方專業機構采集數據并向金融機構披露
□按照金融機構要求向金融機構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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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內容 |
□截至當期的轉型計劃落實情況
□已實現的轉型效果與目標進度
□轉型金融籌得資金的使用情況
□與轉型金融工具條款相關的關鍵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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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頻次 |
□每年一次
□每兩年一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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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承諾與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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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與責任 |
企業承諾:
□本單位近三年信用狀況良好,無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
□轉型方案有關的所有材料均據實提供;
□如違背以上承諾,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自愿按金融機構要求定期填報相關指標情況,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和跟蹤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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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企業承諾人 |
我公司承諾上述信息均據實提供,并自愿按金融機構要求定期填報相關指標情況,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和跟蹤評價。
承諾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二、轉型主體適用提綱(適用于申請除項目融資以外需求的主體)
第一部分 企業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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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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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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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國標2017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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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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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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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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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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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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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個年度碳排放情況(含范圍1和范圍2排放數據,有條件的可包括范圍3) |
計算碳排放量用基礎數據(如有其他排放源可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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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外購電力(萬千瓦時) |
外購熱能
(百萬千焦) |
使用原油
(噸) |
使用原煤(噸) |
使用燃氣
(萬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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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碳排放數據
(根據企業碳核查報告填寫,如無核查報告,需由第三方機構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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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碳排放量(噸) |
碳強度(碳排放總量/年產值,單位:噸/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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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轉型戰略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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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轉型目標 |
短期目標 |
到2025年末,企業碳排放量較2020年末下降 %
(注:2020年后注冊的,“2020年”替換為“注冊成立后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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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目標 |
到2030年末,企業碳強度水平:
□優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氣候責任及國家、省、市“雙碳”行動目標
□達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氣候責任及國家、省、市“雙碳”行動目標
□接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氣候責任及國家、省、市“雙碳”行動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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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目標 |
實現碳中和愿景的時間:
□2045年前□2050年前□2055年前□2060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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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未來3-5年的整體降碳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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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轉型技術與路徑(可多選) |
□在《轉型金融支持經濟活動目錄》內的,對應內容或路徑為:
□不在《轉型金融支持經濟活動目錄》內的,內容或路徑為(需經第三方機構、行業協會、主管部門等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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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財務與轉型融資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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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投入估算 |
預計到2025年,轉型項目建設或生產運營等活動所需投入的資金為: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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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融資計劃 |
預計5年內意向融資金額: 萬元
計劃使用的轉型金融工具:□轉型信貸 □轉型債券 □轉型基金 □其他
籌集資金的主要用途: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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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轉型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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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設置 |
是否設置轉型計劃實施的牽頭部門?
□是,部門名稱: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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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開展支持轉型計劃實施的人力資源配置及員工培訓(可多選)?
□是,招募具有綠色低碳專業背景的人員
□是,開展綠色低碳主題的員工培訓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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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管理 |
是否建立轉型成效(碳排放水平)監測及匯報機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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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激勵
(可多選) |
是否建立轉型計劃執行期間的關鍵績效指標(碳強度)和績效管理機制?
□是,納入相關人員及部門的考核要求
□是,設計與轉型目標掛鉤的獎勵方案
□是,其他: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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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風險管控
(可多選) |
轉型計劃實施預計可能產生的風險類型及防范化解措施:
□政策風險,如節能降碳政策推進節奏發生變化等
擬采取措施:□持續監測管理企業碳排放
□基于行業及地區相關規劃科學調整減碳目標及路徑
□其他:
□市場風險,如低碳轉型方案影響企業競爭力等
擬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技術創新、提升產品服務質量
□有序開展低碳轉型項目□其他:
□技術風險,如本行業轉型技術路徑發生重大更新等
擬采取措施:□動態更新減碳技術路徑
□保障技術研發投入
□其他:
□無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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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公正轉型與社會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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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轉型情況 |
轉型計劃是否會對員工產生影響?
□是,可能導致員工人數大幅變動
□是,可能導致一線工人收入降幅大于等于10%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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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計劃是否會對供應鏈產生影響?
□是,使供應鏈上下游小微企業數量同比降幅大于等于10%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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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影響: □正向 □負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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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大損害原則
落實情況 |
轉型計劃是否會對其他可持續發展目標產生較大負面影響(如污染環境、破壞生物多樣性)?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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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轉型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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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形式 |
□授權第三方專業機構采集數據并向金融機構披露
□按照金融機構要求向金融機構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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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內容 |
□截至當期的轉型計劃落實情況
□已實現的轉型效果與目標進度
□轉型金融籌得資金的使用情況
□與轉型金融工具條款相關的關鍵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企業公正轉型相關指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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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頻次 |
□每年一次
□每兩年一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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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承諾與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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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與責任 |
企業承諾:
□本單位近三年信用狀況良好,無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
□轉型方案有關的所有材料均據實提供;
□如違背以上承諾,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自愿按金融機構要求定期填報相關指標情況,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和跟蹤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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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企業承諾人 |
我公司承諾上述信息均據實提供,并自愿按金融機構要求定期填報相關指標情況,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和跟蹤評價。
承諾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